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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-01-25

警方在新北市汐止區中正市場拖吊1輛廢棄箱型車,吸引民眾圍觀,無牌報廢車放置道路,最高可處10800元罰鍰,警方提醒車主應回收車體,避免違規受罰。

 

不少人報廢車輛,將牌照繳回監理單位,車體仍停置道路,造成用路人不便,新北市汐止警分局統計,今年已拖吊無牌廢棄的30輛汽車及93輛機車。

 

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4項,報廢車棄置道路,可處3600元至10800元罰鍰,並移置保管車輛。

 

警方說,報廢車輛應連絡民間廠商或撥打環保署資源回收網專線0800-085717諮詢,確認車體回收,再將號牌拿到監理單位報廢註銷,可向環保署申請廢車回收獎勵金,汽車車齡10年以上1000元,機車車齡7年以上300元。

 

資料來源: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7321/328438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