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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-01-20

行政院環保署表示,年關將至,新年期間,年久失修的舊車輛回收,可領取汽車回收獎勵金新臺幣1,000元、機車回收獎勵金新臺幣300元。若需要車輛回收,只要撥打一通電話或透過資源回收網,就可以跟回收業者約定回收時間及地點,在回收同時請記得索取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,隨時隨地都可以掃描聯單QR Code進行線上申請廢機動車輛回收獎勵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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環保署說明,獎勵金線上申請非常方便,可以直接匯款到車主的帳戶。但環保署統計106年匯款失敗退匯率為5%,至108年仍有2.67%不能一次將回收獎勵金撥入車主的帳戶,導致車主不能即時領到獎勵金。分析108年退匯原因,約有45.7%輸入帳號錯誤,多一個0或少一個數字;或者18.7%車主填錯要匯入的郵局或銀行的分行別;銀行帳戶的姓名與車籍車主姓名不同的,就會導致匯款失敗。

環保署強調,為了保障車主的權益,線上申請獎勵金要用車主本人的銀行或郵局帳號;即使是由家人協助申請,也一定要輸入回收那台舊車車主本人的帳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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環保署統計,不使用電匯撥款方式,採取支票寄送的已申請廢車回收獎勵金的車主,目前仍有約25萬7,000多位,金額高達1億7,800多萬元,仍未將支票兌現!支票票期自開票日期計算1年內須兌現,提醒手上仍持有廢機動車輛回收獎勵金支票的車主,儘快將支票兌現或改成匯款,別讓您的權益睡著,過年賺紅包,別讓獎勵金飛了!

環保署再次籲請民眾,自回收日期之次日起5年內提出申請回收獎勵金,逾期則不予受理。並請透過環保署登記合格回收業者,辦理老舊或廢棄車體回收,報廢牌照後,只要汽車車齡10年以上、機車車齡7年以上之車輛,便可申請回收獎勵金。如有任何廢機動車輛獎勵金相關疑問,歡迎來電洽詢廢車回收獎勵金單位(電話02-2339-3251)。